第七十二章、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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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将《鬼吹灯》交给唐思远来后续创作以后,写手的事情搞定了。 林枫一共给了唐思远五个章节的大纲,让他先试试,要是不行的话林枫再另找其他人。 除了唐思远之外,其实林枫还有其他的后备,只不过文风没有唐思远的好。 拿到这五个章节的大纲之后,唐思远立刻满怀激情投入工作中。 这个故事虽然不是他构思的,但是正如双木所说,这是合作的关系,大家共同将这个故事完成。 而且这个故事的版权和署名权各方面的收益分他一半。 这让唐思远已经很知足了。 干他这一行,不知道多少枪手代写见不得光,被行业的规则压榨。 对方愿意让出一半的版权和署名权,已经是非常仁义了。 再者,这种联合创作的方式并不少见,比如一部电视剧光编剧就有好几个,比如邻国的某个岛国盛产漫画,很多漫画作品的画手和作者不是同一人,他们也能够很好的将一部作品完成。 最重要的是唐思远很喜欢这个故事,他看了几章就被吸引了。 再看手中的这几章大纲,后续故事更是精彩。 他有些迫不及待的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了。 唐思远相信,这个故事一旦问世,必然会大受欢迎。 在唐思远开始深夜激情创作的时候,林枫忙完这一切后,就先去睡觉了。 明天上午要去注册传媒公司,下午就得去准备录节目的事情,所有事情都处于起步阶段,他必须得亲自盯着。 他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枫就出门了。 他先喝胖子去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