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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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足的话判断正确的概率就高。 不过就算察觉到了允浩的不正常,他也没有问出口,这孩子状态还是在线的,影响到他的事儿应该不算太严重。 并不知道自己把自己定义成了不重要的李贤因有条不紊的交代新合同的要点,东神和SJ的合同条款有些不同,他们人少,其实合约到期后集体出走的概率更高,违约金也就定的比SJ要高。 除此之外,东方神起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招牌以及所有专辑歌曲的版权全部属于S.M,如果以后解散离开公司了,这些东西就不再属于他们,更不能在公开场合把自己和东方神起这四个字捆绑起来说话。 艺名也是同样的状况,拿允浩做例子,要是最后选择了离开,介绍自己的时候只能说自己叫允浩,而不能说瑜卤允浩,前面那部分不再属于他。 这在李贤因看来是很正常的利益分割,公司又不是真做慈善的,这些招牌在团体解散之后还能赚钱呢,凭什么让出去? 以新合同来说,对所有人的肖像权使用都做了更详细的划分,目前不允许艺人在不告知公司的情况下私自经营个人商业品牌,用艺人的名字帮家里的店铺打广告也需要和公司报备。 如果实在想开店、做服装设计、经营自己的品牌之类的活动,希望好好和公司协商,公司不是想从你们的品牌营收里抽钱,也没有阻止你们做副业的意思,可品牌商品我们要有监管的权利,你们也很清楚,一旦产品出现什么问题,对于你们的名誉会有一定打击,你们的名声下降了,这就等于公司间接产生了损失,这个道理应该可以理解吧? 韩国艺人的收入是很有限的,就算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