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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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从图书馆里借出他感兴趣的书,从东野圭吾到张Ai玲,他都会捧在手上仔细。 傅俊杰想了想,决定把那本看到一半的书带到医院给周博文,让他在照顾阿嬷时不至於太无聊。他走到桌子旁,把那本书拿起,又从桌上的笔筒cH0U出一把尺,准备拿来当作书签。在打开那本书时,他愣了下。那里头竟不是一行行冷冰冰的黑sE印刷字T,而是如涓涓流水般带着温度的细瘦手写字T。正当傅俊杰想要放下手中那他不该看到的东西时,他鬼使神差的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字里行间。 明知道不应该这样子窥探别人的yingsi,但傅俊杰还是忍不住想知道周博文对他的想法,也想知道,为什麽这八年他都不和他联络。傅俊杰有一种直觉,在这本书里他找得到答案。 他把手指夹在摊开的那一页,并翻到前面,看了看日期,发现这是周博文从高中一年级就开始写的日记。日记里一开始并没有他,只是一些日常罢了,但在「要不要吃鱿鱼丝?」那天後,这本日记就彷佛为他而生一般,装了满满的他。有在走廊上跑给教官追的他,有在冰店点八宝冰的他,有篮球场上挥洒青春的他,都是他。 但这近三年的纪录,却停留在一页上。 那是周博文大学放榜的隔天。 上头只写着:「他永远不会属於你,你有什麽资格困住他?」 问号上的那个点,晕了开来,透过薄薄白纸,留下W渍。 傅俊杰痴愣地望着那点墨渍,好像望穿这本笔记本,便能望穿某人那藏的深沉的心思。他缓缓翻回一开始摊在桌上的那一页,只看见那页的最後一行,深蓝未褪。「……我想,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那个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