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捡尸,却是好人(只有最后有点口X,这篇预计互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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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早我睁眼看见的是一块陌生的天花板,老旧开裂,左边半边身子被压上重物,已然发麻。我活动活动肩膀,重物却压得更瓷实,热乎乎的好像小火炉。 热的? 我缓缓扭头,一个陌生男人正抱住我的左臂沉沉入睡,顿时将我宿醉的迷糊全部吓飞。我用力挣开,连忙坐起身检查自己身上。被换了身洗到发硬的旧运动服,料子不咋的,身上倒还干净清爽,应该没出事。昨天穿的衣服被扔在床下,我下床翻找,钱包还在,证件和现金都没少,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是遇到好人了。 “终于醒了,还记得昨晚的事吗?” 一道低沉的男声在身后响起,我回过身认真回想昨天发生了什么,一家又一家的酒吧,一杯接一杯的酒,到后面记忆一片空白,怎么也想不起来,就连眼前的人也全无印象。 男人见我一脸茫然,边起床穿裤子边说:“你来咱店里就醉得不轻,走路跟面条乱晃似的,嘴里不是嚷着‘阿勇,为什么’就是喊‘再来,给我酒’,又哭又闹,还吐了我一身,啧啧。诶,瞧你光光鲜鲜的,怎就颓成那样,阿勇是谁,前男友?” 那人胡子拉碴,与我差不多的个头,身材壮实,浑身晒成小麦色,胸腹和后背被一层毛覆盖,毛茸茸的。然而最显眼的莫过于他右脸上的一条疤,足足五六公分长,弯弯曲曲,活像趴着一条蜈蚣,显得凶神恶煞。 我不想和陌生人说太多,随口应付过去:“不,你误会了,我,很抱歉给你添麻烦。” 他只穿上一条阔腿牛仔裤,仍赤裸上身,摆摆手说:“你在我见过的酒鬼里算不闹腾的,吃过早餐再走吧,我叫文森特,你呢?” “赵雄强。” 文森特套上围裙,用旧的围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