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崇高与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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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法制文化丛书》之二的创作,比完成该丛书之一更困难。因为越往后写,想的问题越多,越深,越广泛。 生活得更美好,这是人类共同的愿望。 创造美好生活,这是人类共同的目标。 崇高的人,往往是牺牲自己的美好生活,让别人生活得更美好。 渺小的人,则往往是损害、破坏别人的美好生活,让自己生活得更美好。 依我们之见,法律则将人们的行为介乎这两者之间,既不要你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换取别人的幸福;也不要你损害别人的利益,换来自己的幸福。公众之间,过一种平静、和谐、正常、有序的生活。各得其乐,各享其美,互不侵害,互为照应。 说到底,法律对人的要求并不苛刻,并不因为你身体状况差,而守法困难;也不因为你文化水平低,而守法不易。法律要人们做的,如同分辨黑白一样的简单。打个也许是不恰当的比喻。法律与人,如同汽车与公路,火车与铁轨,飞机与跑道,轮船与航标。是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是粉身碎骨、惨不忍睹,就在寸步之间或分秒之差。 法律就是公路,